防止贮罐跑油(料)十条规定
第一条
按时检尺、定时检查、认真记录。
第二条
油品脱水、不得离人、避免跑油。
第三条
油品收付、核定流量、防止冒串。
第四条
切换油罐、先开后关、防止憋压。
第五条
清罐以后、认真检查、才能使用。
第六条
现场交接、严格认真、避免差错。
第七条
呼吸阀门、定期检查、防止抽瘪。
第八条
贮罐加温、不得超标、防止突沸。
第九条
管线用完、及时处理、防止凝冻。
第十条
新罐投用、验收签证、方可进油(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