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止贮罐跑油(料)十条规定

 

   第一条  按时检尺、定时检查、认真记录。

  第二条  油品脱水、不得离人、避免跑油。

  第三条  油品收付、核定流量、防止冒串。

  第四条  切换油罐、先开后关、防止憋压。

  第五条  清罐以后、认真检查、才能使用。

  第六条  现场交接、严格认真、避免差错。

  第七条  呼吸阀门、定期检查、防止抽瘪。

  第八条  贮罐加温、不得超标、防止突沸。

  第九条  管线用完、及时处理、防止凝冻。

  第十条  新罐投用、验收签证、方可进油(料)。